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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保障、强服务、促发展——2019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解读
日期: 2020-03-17 08:41 字体显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建金〔2015〕136号)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于2020年3月 日在厦门日报发布。《年度报告》以规范准确的文字、丰富翔实的数据,全面披露了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整体运行情况。我市住房公积金缴了多少钱?缴存单位的分布情况如何?哪类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受益群体?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性体系中的作用都体现在哪儿?服务水平在哪几个方面有所提升?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业务运行健康平稳

  《年度报告》披露,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项业务均呈上升趋势,实现资金高效运行,公积金制度作用显著。

  (一) 缴存稳步增长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始终坚持“拓管结合”,稳步推进缴存工作,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2019年,全市共缴存住房公积金168.75亿元,实缴单位43764家,117.19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2.20%、20.45%和2.03%。截至2019年末,缴存总额1,151.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18%;缴存余额405.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1%。

  (二) 提取额逐年递增

  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117.73亿元,同比增长14.57%,占当年缴存额的69.77%。截至2019年末,提取总额746.1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73%。根据近三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显示提取额逐年递增。

  (三) 贷款额大幅上升

  2019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0.93万笔9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54%、21.46%。截至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36万笔、662.22亿元,贷款余额373.0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66%、15.73%、16.0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10%。

  二、“权利义务对等”特点突出

  (一)非公有制单位成为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主力军

  近年来,越来越多非公单位逐步认识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主动为企业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既维护职工权益,又增强企业竞争力。2019年,从实缴单位性质看,非公有制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实缴单位总数的58.89%;从缴存职工所在单位性质看,非公有制单位占缴存职工总数的44.01%;从新开户职工所在单位性质看,非公有制单位占新开户职工总数的50.43%。非公性质缴存单位成为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主要贡献力量。

  (二)中、低收入群体成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受益群体

  根据披露数据显示,中、低收入群体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贡献力量和受益群体。从缴存业务看,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2.58%、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48%;从提取业务看,中、低收入占86.79%;从贷款业务看,中、低收入占74.46%。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特点。

  三、住房保障作用显著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2019年,41.9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7.73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5.4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6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14%,租赁住房占6.55%,其他占0.1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4.5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2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8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6.26%,其他占1.17%)。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明显,为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还贷压力和无房职工租房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刚需成效显著

  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2.5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贷款)为14.29%,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32893.74万元。《年报报告》披露数据显示,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刚需特点突出,对首次贷款和购买中小户型住房支持力度大。2019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中,首次申请贷款占85.4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的占14.57%。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7.75%。

  (三)住房公积金支持廉租住房建设贡献度大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帮助职工实现安居梦添砖加瓦。2019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492.16万元,同比下降32.02%。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0186.29万元,同比增长9.10%。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四)住房贡献率大幅提升

  为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资金情况适时调整贷款业务种类,确保“应贷尽贷”。在住房公积金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为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在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及时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通过撬动银行资金发放贴息贷款,尽可能的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262笔26727.00万元;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8022笔766527.39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75.94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9395.98万元。2019 年,住房公积金贡献率为158.30%,比上年增加53.72个百分点。

  四、资金运作安全、增值收益稳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进一步加强资金动态预算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收支,建立了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多渠道的资金保值增值模式,确保2019年在发生公转商贷款贴息和偿还调剂资金利息等大额支出的情况下,增值收益水平与去年基本持平。2019年实现增值收益45340.81万元,同比仅下降1.64%。

  五、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业务网办,更便捷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思维,不断丰富线上服务渠道。目前职工可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12329服务热线、i厦门、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e政务、支付宝、市民卡等九种渠道查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其中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e政务、支付宝、市民卡等五种渠道可以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或提取业务。截至2019年12月底,职工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累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60806笔,网络办结率达43%。其中外地户口离厦业务网络办结占比高达71%,逐步实现了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一趟不用跑”的美好愿景。

  (二)靠前服务,更便民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实行服务窗口靠前,为购买保障性住房职工提供公积金余额查询、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自动还贷“一条龙”服务,实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最多跑一趟”、“只进一扇门”。仅针对购买保障性住房职工提取及贷款业务,2019年累计接受咨询4520余人次,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2400余笔,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6026份,为3417名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此外,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继续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免费邮寄到家的服务,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趟”。

  (三)智能服务,更高效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创新推出住房公积金智能客服“厦小金”,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各类智能会话咨询服务。“小金客服”智能会话机器人,可以7*24小时在线,它基于公积金知识库的知识咨询和问答,结合多轮对话配置工具以及阿里云的智能算法,在云端生成AI服务机器人,让以问题为中心的客服升级为以用户为中心的智能助理,实现从“人力密集的本地呼叫中心”到“云上智能+众包”的服务模式转型。截至2019年12月底,“厦小金”累计为128805人次职工提供咨询对话服务,有效解决率高达80.23%。

  六、信息化建设深耕发展

  一是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住建部验收。经过住建部、省住建厅联合工作组的实地考核,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顺利通过验收,成绩为优秀。二是持续拓展“不见面审批”服务渠道。线上网络办理量大幅上升,逐步实现了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一趟不用跑”的美好愿景。三是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按照住建部有关工作部署,我市首批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实现了中心与税务总局总对总的数据交换,向缴存职工提供数据查询服务,为更好夯实“互联网+政务”提供平台技术支撑。四是不断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培训工作,完成系统等保评审定级、测评及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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