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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4年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日期: 2014-06-20 10:59 字体显示: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2014年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厦公积金管20142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调整2014年度(201471日至20156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2013年度的5252元调整为5586元。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单位上限由2013年度的6566元调整为6983元。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由2013年度的120元调整为132元。

三、本通知自201471日起施行。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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