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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父母子女在厦购房的通知
日期: 2015-10-14 09:36 字体显示:
 

厦公积金管〔20154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914日起,我市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父母子女在厦购房,试行一年。

  请你中心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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