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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简化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材料的通知
日期: 2022-11-01 16:34 字体显示:
 

  厦公积金管〔2022〕5号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现就简化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材料通知如下:

  一、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不含利息)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可签署《告知承诺书》,无需再提供关于继承或遗赠的生效法律文书(继承、遗赠等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二、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上(不含利息)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按原有规定申请销户提取。

  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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