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审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信用承诺审批的通知》(厦审改办〔2023〕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水平,提高缴存人办事便利度和体验感,决定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形成《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见附件)。
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公布。
附件:《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
附件: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容缺材料 |
1 |
公积金贷款_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购房贷款) |
公共服务 |
1. 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2. 转入账户信息 |
2 |
公积金贷款_厦门_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审核 |
公共服务 |
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
3 |
公积金贷款_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抵押人)变更 |
公共服务 |
申请说明 |
4 |
公积金贷款_申请商业性购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公共服务 |
1.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申请人一类银行借记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