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更好惠及缴存职工---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01 00:00 字号: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资金运作安全完整,有力支持了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较好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
    一、公积金业务健康运行
    2018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项业务均有所增长,实现资金高效运行,公积金制度作用显著。
    (一)缴存稳增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拓管结合”,稳步推进缴存业务。近三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逐年增长。
一方面走访企业,开展新市民住房情况调研,鼓励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将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让更多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优惠。另一方面调整比例管控基数促进缴存企业再减负。2018年7月,我市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确定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上限严格按照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予以规范调整,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4527元,月缴存额下限调整为170元,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激发实体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18年,新开户单位 7813家,实缴单位36335 家,净增单位4595家;新开户职工23.32万人,实缴职工114.86万人,净增职工7.18万人;缴存额150.40亿元,同比增长16.14%。2018年末,缴存总额982.41亿元,同比增长18.08%;缴存余额354.00亿元,同比增长15.55%。
    (二)提取惠民生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要求,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配套措施,2018年我市调整提取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一是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最高额度由原来的每月800元提高至1000元。二是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父母子女在厦首次购房。此外,还推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结合按年自动还贷业务。2018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102.76亿元,同比增长18.98%。 2018年末,提取总额628.41亿元,同比增长19.55%,为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还贷压力和无房职工租房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贷款显成效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始终以“保刚需,促发展”为原则,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2018年,我市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2万笔74.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5.56%、231.54%。刚需及中、低收入群体仍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
要支持对象,贷款政策调整成效显著。
    (四)资金保增值
    《年度报告》披露,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通过进一步加强资金动态预算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收支,建立了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多渠道的资金保值增值模式,资金收益能力稳步提升。2018年,实现增值收益46097.45万元,同比增长4.69%。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充分发挥
    (一)非公有制单位仍然是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主要贡献力量
    近年来,越来越多非公单位逐步认识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主动为企业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既维护职工权益,又增强企业竞争力。从实缴单位性质看,2018年非公性质缴存单位仍然是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主要贡献力量。
    (二)中、低收入群体既是缴存主力又是最大的受益群体
    年报数据显示,2018年缴存主力和最大的受益群体仍然是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3.8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8.35%;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75.79 %。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明显
    年报数据显示,2018年提取的102.76亿元住房公积金中用于住房消费的占比高达80.95%,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得到充分的体现。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刚需特点突出
    年报数据显示,2018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85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中,首次申请贷款占87.54%;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2.49%,保刚需特点突出。
    (五)住房公积金支持廉租住房建设贡献度大
    过去的一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帮助职工实现安居梦添砖加瓦。2018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912.3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7648.01万元。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三、住房公积金服务持续提升
    (一)更便捷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让职工体验网购般的便捷服务,2018年全年通过APP办理提取业务达31154笔,通过自助查询机打印证明121958份,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信息400万次,共有8320家单位通过网厅查询、办理缴存业务11938次。
    (二)更周到
    积极落实市政府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缴存职工获得感。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靠前服务,为购买保障性住房职工提供公积金余额查询、购房提取、公积金贷款和自动还贷“一条龙”服务,实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最多跑一趟”、“只进一扇门”。2018年累计受理公积金提取近900笔,公积金贷款400余笔,为购房职工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
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免费邮寄到家的服务。2018年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办理贷款手续后,无需二次到公积金中心或银行领取借款合同,在填写地址信息后,公积金中心将委托快递公司将借款合同寄到借款人手中,借款人无须承担任何费用,实现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趟”。同时,在服务大厅增设自助平板机,推行职工自助办理模式。职工可以在引导员的帮助下,在自助平板机上办理多项提取业务,省却大厅办事高峰期间的排队等候时间。
    (三)更高效
    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材料职工办事无需提供复印件。2018年8月起,中心服务窗口正式启用高拍仪,全面取消复印件,职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无需携带复印件,工作人员将职工提供的材料拍摄存档即可。此举减少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所携带的材料,化繁为简,也减轻了企业和职工的办事成本。本着高效、便民原则,对权责清单进行合并和删减,将原有的39份办事指南减少至26份办事指南,并及时更新二维码,更好地为缴存职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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