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28 08:41 字号: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关于“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的要求,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需求,进一步减轻多子女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压力,经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出台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相关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一)多子女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已在我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可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

  (二)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涉及贷款政策的,执行时间以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或二手住房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三、政策解读

  (一)多子女家庭定义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总体要求,多子女家庭指缴存职工家庭中有两至三个子女的家庭,户口簿或子女出生证明为准。

  (二)租房提取方面

  多子女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根据我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此次政策调整,将多子女家庭每个职工租房月提取额不超过1000元(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月提取额不超过1200元),调整为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减轻了多子女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资金压力。

  (三)贷款额度方面

  《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表》体现无住房记录,在全国范围内无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额内,可贷额度在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例:当前我市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额为72万元(120×流动性调节系数=120×0.6),李某夫妻生育两个孩子,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不考虑总价、首付比例等因素的前提下,假设根据住房公积金额度计算公式计算李某家庭可贷额度为60万元,按原政策李某家庭实际可贷额度为60万元;此政策出台后,李某家庭实际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70万元,提升了多子女家庭的住房购买力,进一步减轻家庭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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