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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2-1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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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以住房公积金服务为基本,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基本情况

  缴存平稳增长。全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88.83亿元,同比增长11.90%。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实缴单位50439家、实缴职工121.21万人;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339.99亿元,缴存余额453.50亿元。

  提取较快增长。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40.35亿元,同比增长19.21%。截至2020年12月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886.49亿元。

  个贷发放稳步增长。为12298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0.2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2.24%、11.39%;截至2020年12月底,累计为18.59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62.47亿元,个贷逾期率0.0204%。

  增值保值有效。上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及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共计2.47亿元,其中,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5亿元。2020年度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38亿元,截至2020年12月底,累计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9.61亿元,累计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02亿元。

  二、2020年度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深入开展“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支部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计划,组织了专题动员部署,扎实组织了四个专题学习,组织了作风建设大家谈活动,组织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学促做,以做践学,对标对表找差距、跳起摸高促赶超,切实提振干部精气神。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支部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支部班子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支部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每项措施进行细化分解,明晰责任主体、内容、标准、时限。三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和作风整治专项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计划,常态化抓好党章党纪党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纪法规意识。成立了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计划,进行了专题动员部署,明确了标准要求和具体安排。四是突出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学习贯彻。结合“三会一课”制度,采取集中统一学、个人自主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实践探索紧密结合,做到融会贯通。

  (二)落实防控要求,多措并举支持防控疫情

  一是出台政策支持新冠疫情防控。为积极妥善应对疫情,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申请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或自愿缴存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的,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提取和贷款申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1月24日至6月30日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截至6月30日,共有163家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预计可减少支出904.06万元;366家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预计可减少阶段性支出8809.87万元。二是快速推进“不见面”审批。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心于1月31日在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和手机APP新增上线异地购房、异地偿还贷款、丧失劳动力、户口迁出、特殊疾病五项业务;6月30日实现全部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网上办理;线上业务办理种类占总住房公积金业务80.55%。同时在此基础上,针对未能全程网上办理的业务,中心推出审批材料“双向”邮寄服务,即到即办,即办即邮,所有邮寄费用由中心承担。截至12月底,住房公积金网上审批96.53万笔,通过“双向”邮寄方式办理业务845笔。住房公积金“秒批”创新案例获评厦门市2020年度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三是积极抓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中心领导实行轮班值守,实时掌握疫情动态,多次到一线检查指导;支部和全体党员严格落实“双报到”要求,积极参与金桥社区、湖滨社区、居住地社区(小区)疫情联防联控69人次;戴生斌、王双庆2名同志连续5天参加厦门西高速出口疫情防控任务;许家成、王文诚、赖礼超3名同志参加厦门机场疫情防控任务。此外,中心还组织了5次捐款共计11770元。

  (三)深化服务改革,切实促进业务便捷办理

  一是增设住房公积金窗口。按照市委市政府“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有关部署,6月8日起,在集美、海沧、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正式开设住房公积金审批窗口,为职工提供17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服务,实现岛内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无差别化审批服务。二是实现住房公积金和税务一体化申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打通跨部门间信息壁垒,在全国率先实现住房公积金申报业务和各项税费业务“一网通办”。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录电子税务局平台申报税费业务的同时,可直接免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心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截止12月31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平台登录中心网厅12946次,办理业务15186件。三是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认真梳理业务流程,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和办事材料。实现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即来即办,实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缓缴审批四项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二手房评估报告材料,抵押物评估价以我市税务部门的该房屋交易计税评估价作为认定依据。四是不断推进网上审批业务纵深发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和手机APP新增上线异地购房、异地偿还贷款、丧失劳动力、户口迁出、特殊疾病五项业务;闽政通APP上线外地户口离厦、离退休两项业务;微信公众平台上线试运行八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四)持续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信息保障作用

  一是完成货币化账户剥离工作与协助货币化资金系统网络联调工作及新版货币化资金审核系统上线。二是做好战略共享合作银行系统对接。目前已完成工行、农行、中行、交行等十六家战略合作签约银行的系统对接工作。三是完成光大银行和厦门国际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系统对接工作。四是完成综合运维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搭建综合运维远程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机房环境以及网络、服务器、存储压力等信息化系统运行关键基础信息。

  (五)精细资金管理,全力提升增值收益增长

  一是积极应对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为保持政策稳定,有力支持职工住房贷款需求,中心于4月7日重新启动了“公转商贷款”业务,并重新修订公转商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同时密切关注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问题,按周监控资金流动性情况,持续关注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是做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账户精简归并工作。三是完成住房货币化资金移交工作,共计移交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1.07亿元。四是完成2021年住房公积金业务预算编制及部门预算编制及2021-2023年三年预算规划工作。五是编制并对外发布厦门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审议通过,我市于3月17日通过厦门日报专版、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解读。

  (六)加强业务稽核,积极做好内部风险防控

  一是做好住房公积金业务稽核工作。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专项稽核和日常稽核;截至12月底,全年共稽核业务111.31万笔,完成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业务、公转商贴息业务以及异地购房、异地还贷、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业务的专项稽核工作。二是完成对受委托单位2019年度考核及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三是组织历史数据的清理工作。

  (七)规范内部管理,建章立制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调整内设机构。根据厦门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厦委编办〔2020〕116号)文件,中心增设集美工作部、海沧工作部、翔安工作部,取消服务保障科,原稽核科调整为风险控制科,审批管理科调整为审批服务科,同安管理部调整为同安工作部。调整后,共有内设机构10个。二是促进管理规范化发展。根据局规范提升年的要求,中心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活期资金转存定期存款或购买大额存单操作细则》、《窗口前台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中心党员先锋岗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需要,重新修订了《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进一步规范了中心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三是梳理住房公积金信访程序。明确住房公积金补缴口径、执法流程和职责分工。针对个别企业少缴欠缴未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导致信访增多的现象,积极探索破解途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2020年1-12月,共受理信访件902件,其中缴存195件,提取432件,贷款170件,综合服务平台105件;成功协调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共计8万余元。四是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积极履行文明单位责任,认真履行创城责任,积极组织到共建认领点白鹭洲公园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突出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先后与屿后西社区、金桥社区、翔安新圩镇村尾村和海军宁德舰开展了一系列共建活动,组织慰问厦门市社会福利院孤寡老人和残障儿童。五是开展安全稳定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部)负责人为成员,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认真落实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按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平安厦门”、第19个“安全生产月”、“综治工作”等专项安全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高质量圆满完成。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中心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干部精气神。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的工作总基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目标,稳政策、优服务,精耕细作,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

  (一)夯基固本,打牢住房公积金管理基础。持续性抓好日常规范管理和干部思想教育,以季度干部考核为抓手,注重培养干部担当作为,促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性工作氛围。不断构建完善住房公积金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出台住房公积金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探索市民个人信用“白鹭分”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结合的具体应用。加强公积金政策储备,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精准发力,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体验。成立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工作小组,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点对点处理好服务工作中的“堵点”和“痛点”,优化职工办事体验。创新服务理念,探索改进住房公积金“智能客服”,持续深入开展各类公积金便民惠民服务。

  (三)开拓创新,构筑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充分应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打造住房公积金可视化大屏,对数据进行收集、整理、自定义查询和多维度展示,为住房公积金行政决策提供支持依据。进一步升级改造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争取实现自动还贷业务全程网上办理。积极对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实现省内住房公积金信息数据共享。

  (四)多措并举,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将户外宣传和进企业入户宣传相结合,持续增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系列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在集美、海沧、翔安三个区探索推广同安区缴存扩面经验,全面加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力度。

  (五)防控风险,促进业务运行健康平稳。对受委托银行开展的受托业务进行专项稽核,重点关注跨行按月自动还贷的业务处理情况及还贷款的真实性、合规性等问题。做好审计局关于2020年住房公积金审计对接工作。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调控,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案,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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