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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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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福建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厦门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立足“热情、细致、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有序推进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一、业务运行基本情况

  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总体呈现“缴存、提取稳步增长,贷款略有回落”的态势。

  住房公积金缴存。2021年,我市共缴存住房公积金214.22亿元,同比增长13.45%。截至12月底,全市实缴单位50203家、实缴职工109.06万人;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554.21亿元,缴存余额511.64亿元。

  住房公积金提取。2021年,我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156.07亿元,同比增长11.20%。截至12月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042.57亿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2021年,我市共发放各类住房公积金贷款1.88万笔,发放金额151.27亿元,分别同比下降1.95%、4.70%。其中,为1.29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9.24亿元;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5964笔金额52.03亿元。截至12月底,累计为19.88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61.71亿元,累计发放公转商贷款2.88万笔金额236.67亿元。

  二、2021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党建引领,注重经常,深化主体责任落实

  2021年,中心党支部以建设“智慧公积金”特色品牌为牵引,不断强化支部能力建设,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培养优良过硬作风,争创基层先进组织,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更加昂扬,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好发挥,被市住房局党组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1.深入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推进落实。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体要求, 扎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各项活动。研究细化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结合“三会一课”,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围绕“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开展专题党课和党小组会。先后开展了线上线下学习40余次,参加专题讲座3次,支部领导干部上党课7次,组织参观和现场教学5次;发动党员干部利用党建e家、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参加线上党史知识学习和线上党史知识竞赛。

  2.持续抓好支部建设和品牌创建。对照支部党建工作清单,持续深入抓好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谈心谈话等。结合市直系统开展的党建品牌评选活动,确定了“智慧公积金”品牌,积极开展支部品牌创建。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精心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丰富党员政治生活。

  3.压实压紧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逐级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年度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具体内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支部和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和各自实际,认真抓好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落到末端。

  4.抓细抓实党风廉政工作落实。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工作计划,常态抓好党章党纪党规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围绕“守好‘五条线’、做到‘四担当’”,强化全体党员的党风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开展“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制定了相关制度,梳理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有效确保了每名党员干部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

  (二)调控政策,提升服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1.注重创新持续完善公积金政策。一是适时调整部分提取贷款政策。5月17日,我市印发《关于规范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调整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完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管理机制。二是筹划建议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着眼支持企业克服困难,帮助职工渡过难关,我市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截至2021年12月底,共有145家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涉及职工8317人、缓缴资金2166.98万元,受疫情影响未按时还贷职工家庭553户,涉及金额156.16万元。三是修订完善公转商贷款办法,进一步提升贷款职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四是调整2021年度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数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2.多措并举强化部门间协作。在全国率先推出员工入职“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实现企业员工就业登记、住房公积金建缴、社会保险投保一次登记当场办结;推出员工离职“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实现“一次登记、一次提交、当场办结”,让企业足不出户就能批量、快速办理员工离职事项。在省内率先推出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一键申报服务,探索“五险一金”基数申报新模式。实现企业开办商事主体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和社会保险开户“一网通办”。

  3.跨省通办提升服务水平。重新梳理办事指南和权责清单,切实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落实“减跑动、减时限、减材料”的要求。目前,中心86%的事项实现即时办理,77%的事项“一趟不用跑”;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等8个事项“跨省通办”。

  4.完善线上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梳理线上审批服务工作职责,明确人员分工,结合线上审批、好差评、信访处理、问题协调等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线上审批工作机制、好差评工作机制、信访处理工作机制、线上审批问题协调机制,确保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5.窗口前移提供“一条龙”服务。今年以来,公积金窗口6次前移至安居集团选房现场,为市2020年第一批、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三高”骨干员工保障房和2020年社会批次保障房等8批次的申请户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现场为购房职工集中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截至12月底,共办理提取业务1748笔,受理贷款1394笔。

  (三)精细管理,防控风险,促进质量效益提升

  1.深入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前期数据摸底筛查情况,拟定数据治理任务清单,针对个人账户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一人有多个账户、退休后仍缴存的账户及长期封存账户四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集中规范和清理,“按单抓药”分门别类做好数据治理工作,共清理历史问题账户8666个。

  2.配合做好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积极配合提供审计材料。围绕国家审计署驻厦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日常稽核和历年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查摆,列出问题清单,拟定整改计划,开展问题整改。

  3.加强受委托单位管理工作。对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8家受委托银行和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12家受委托单位进行年度考评,所有受委托单位考核等次均为优秀。

  4.做好住房公积金资金保值增值工作。办理增值收益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到期兑付及转存,做好住房公积金资金保值增值。上缴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59亿元。2021年,兑付到期定期存款1.09亿元,转存2.85亿元,实现年度增值收益4.76亿元。

  (四)信息牵引,开拓创新,持续推进对接共享

  1.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继续优化完善与市公安局、市工信局等15部门15类信息及19家商业银行之间的数据共享;完成与市场监督局“一网通”平台、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大厅、市财政局“智慧财政”等系统对接;完成与福建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省内13家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贷款数据共享,实现异地个人缴存证明、贷款账户信息证明两项业务省内通办;接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实现线上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搭建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建成大屏幕显示系统,开发可视化展示模块,定制业务运行、资金流动、服务渠道、数据共享等多个场景,按照日期、地点、笔数、金额等多个维度进行统计、比对、分析,初步实现住房公积金审批、服务、资金的可视化监管。

  3.建设住房公积金主题数据库。成立项目小组,完成了住房公积金主题数据库需求收集、整理、分析及编制,整合规范各领域数据共享,先后实现了向省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的住房公积金数据汇聚。

  (五)规范有序,凝聚合力,抓好文明单位创建

  1.持续文明创建,深入开展志愿服务。一是助力疫情防控。党员干部带头参与、率先垂范,严格落实“精准双报到”要求,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活动。2021年,中心干部职工共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229人次。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先后开展了植树绿化、无偿献血、洁净家园、文明交通、“清静车厢”文明劝导等公益活动30余次。积极开展“爱心结对”工作,组织“雨露育青苗”捐款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2.强化宣传引导,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成立媒体网络宣传队,在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和宣传的基础上,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台和报纸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2021年,中心在学习强国平台发表文章5篇,在报纸媒体宣传18次(其中专版4个),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93篇。

  3.回应重点关切,提升群众满意度。有序应对持续增长的咨询件,重点梳理重信重访案件,每月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需求。2021年,共回复职工信访3299件,按时办结率100%;电话回访办事群众168人次,收集办事群众意见建议10条。

  三、2022年工作计划

  按照“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的总基调,坚持“主动作为,以人为本,保障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筹划、组织、实施2022年住房公积金工作。

  (一)以品牌建设为牵引,狠抓党建工作落实

  一是打造“智慧公积金”品牌。以品牌建设为牵引,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增加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学习贯彻,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转化和常态落实,推进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抓牢党风廉政工作,持续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以规范提升为目标,促进业务管理升级

  一是持续抓好数据质量专项治理工作。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规范完善历史数据为目标导向,主动作为,针对四种个人住房公积金有余额的账户进行集中规范和清理,“按单抓药”分门别类做好数据治理工作。二是抓好最高贷款额度动态管理机制落实。严密监控各指标变化情况,建立资金科学保障机制,确保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保障、贷款少轮候,保障住房公积金运行平稳健康。三是抓好缴存扩面工作。通过和社保系统、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网通平台数据比对,重点抓好两大类企业(已缴社保未缴公积金企业、单位设立后半年未缴公积金企业)的宣传工作,不断扩大缴存覆盖面。

  (三)以系统建设为抓手,助力服务水平提高

  一是升级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3.0项目,优化线上渠道业务功能,打造网上办事精品服务。对接人行征信系统2.0,对接市财政局“智慧财政”,规范财政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对接市中级法院业务系统,实现公积金账户冻结、解冻、资金划转等功能;实现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签约全程网上办理。二是提升跨区域服务质量。严格落实住建部“跨省通办”有关要求,积极转化省内数据共享成果,聚焦缴存职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来回跑”问题,实现更多高频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或“省内通办”。三是深化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应用。进一步挖掘共享数据、生产数据、服务数据、财务数据资源,应用数学模型展示业务动态、预判发展趋势、防范可能风险、辅助业务决策,推动大数据赋能住房公积金审批、服务、监管工作。

  (四)以专项活动为契机,强化风险防控管理

  一是抓好审计问题整改。针对国家审计署驻厦审计发现的问题,在日常稽核的基础上进行自查自纠,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监督和管理水平。二是配合智慧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与应用。做好将财政统发住房公积金纳入智慧财政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工作。同时运用智慧财政系统,实现预算项目绩效全过程管理。

  (五)以文明创建为载体,提升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抓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落实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先进典型宣讲、读书活动、岗位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提振干部精气神,积极开展“爱心结对”和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文明创建工作落实。二是抓好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对照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结合窗口工作实际,推进“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文化一流、效益一流”建设,实现以创建促管理,以创建促服务,以创建促发展。

  (六)以机制建设为重点,推进效能管理落地

  一是制定完善中心工作规则。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完善中心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梳理工作程序,理顺工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制定工作跟踪清单。按照“一张清单管到底”的工作思路,将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纳入工作跟踪清单,细化责任科室、责任人,按月汇总工作进度,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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