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的要求,我中心认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中心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中心办公室承办,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编制了《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按规定制作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挂牌(桌牌),刻制了政府信息公开专用印章,印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表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能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制订计划、部署工作,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落实主动公开制度。按照《条例》的要求,明确公开的内容,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机制,坚决杜绝泄密问题的发生。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机制,确保申请办理的规范性,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各类政府信息。五是对应主动公开的文件资料及时进行网上公开。六是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每季度定期向上级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统计报表。
五、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7条。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采用当面受理方式,内容涉及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等。
(二)受理办理情况: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均为“同意公开”业务,已答复3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