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关于规范全市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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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国土房〔2014〕214号
 
      各国土房产分局、各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市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
      为统一规范我市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土地房屋征收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和谐、阳光征收,确保征收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府办[2014]6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信息网(以下简称“市征收信息网”)为全市征收与补偿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市国土房产局负责全市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区征收部门负责辖区内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市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征收中心”)具体负责市征收信息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下列信息由市征收中心负责在市征收信息网发布:
     (一)征地预(通)告;
     (二)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推荐目录;
     (三)国家、省、市、区等颁布实施的土地房屋征收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等。
      三、下列信息由各区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张贴公示,并通过市征收信息网发布:
     (一)征收范围及暂停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四)房屋征收决定;
    (五)房屋征收公告;
    (六)按法定程序选定的征收评估机构名单和基本情况。
     四、下列信息由各区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张贴公示:
     (一)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地类、现状使用情况等;
     (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际居住及调查认定情况;
     (三)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调查结果;
     (四)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及处理情况;
     (五)安置房信息;
     (六)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七)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情况;
     (八)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工作组成员相关信息、监督举报电话等。
     五、涉及土地房屋征收政策调整、制定等确需征求公众意见的,可通过市征收信息网征求意见。
     六、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正确舆论导向。各区征收部门应积极配合市征收信息网建设,主动提供征收动态、项目进展等信息。市征收中心要及时与市国土房产局信息办对接信息公开事宜,并制定相应的信息报送考核管理办法。
特此通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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