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负责干部队伍日常管理教育、工资福利核定和退休干部管理;
三、负责中心行政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建立;
四、负责中心重大事项督办工作;
五、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效能、信访、综治维稳、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六、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七、负责对外联络和中心内部的统筹协调;
八、负责后勤保障和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工作;
九、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完成日常事务工作;
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业务指导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的具体措施,拟制、修订配套业务规范和办事指南;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
三、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下限调整;
四、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和呆坏账核销;
五、负责拟制住房公积金受委托协议,指导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委托机构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
六、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和业务运行分析报告;
七、负责组织防范和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及住房公积金诚信体系建设;
八、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会计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和部门预、决算的编制、上报及公开;
三、负责部门预算执行的跟踪督促,组织预算绩效评价;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和中心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及分配;
六、负责定期存单、大额存单等有价证券的管理;
七、负责中心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及账户年检;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控;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统计,编制会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
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风险控制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中心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中心各项政策、决议、规章、制度等事项的合法性、一致性审查,开展效果分析和风险评估;
三、负责中心缴存、提取、贷款、财务收支、信息系统管理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稽核,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四、负责对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协议执行情况的督查和通报,组织对受委托机构开展年度考评,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五、负责组织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监管工作,开展风险筛查,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风险预警事项;
六、负责组织协调住房公积金审计有关工作;
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息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及标准制定;
二、负责信息化项目需求评估、立项及预算编制;
三、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及运维;
四、负责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及应用;
五、负责线上服务技术保障;
六、负责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运维;
七、负责日常办公软件及设备的运维;
八、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
九、负责中心数据治理工作;
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审批服务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窗口提取、贷款审批服务;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线上业务审批服务;
三、主动防范和打击审批服务中的骗提骗贷行为;
四、负责审批服务窗口接访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五、负责辖区缴存扩面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
六、负责开展窗口文明创建活动,做好服务效能工作;
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窗口提取审批服务;
二、主动防范和打击窗口审批服务中的骗提骗贷行为;
三、负责审批服务窗口接访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四、负责辖区缴存扩面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
五、负责开展窗口文明创建活动,做好窗口服务效能工作;
六、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