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优化购买直管公房住房公积金政策。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直管公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按15%执行。
政策自2026年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以《厦门市直管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