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5月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二、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三、2025年5月8日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贷款利率,自2026年1月1日(含)起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