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
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 受托承办全市其他房改资金业务;
(八)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九)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违规缴存单位进行处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归集管理科、计划信贷科、财务会计科、稽核科、信息科、办公室、同安管理部。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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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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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全额拨款 |
44 |
43 |
三、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任务是:以“依法行政、服务为民、创新驱动、科学管理、积极作为、安全稳妥”为基调,紧紧围绕“依法行政”的主线,坚持“服务为民”和“创新驱动”,不断夯实基础,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新的突破。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实现缴存业务的突破。重点做好搭建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平台、推出跨行委托收款业务、加强非公企业的缴存扩面工作、规范公积金行政执法流程和简化职工公积金账户合并转移流程实现合并转移同城实时到账等工作。
(二)实现提取网上审批业务的拓展。进一步推广外地户籍职工离厦及离退休职工网上审批提取业务,开展职工本市购房网上提取审批业务的研究。
(三)实现贷款审批流程的优化。升级贷款审批系统,优化职工贷款流程。同时,搞好职工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研究,做好政策储备工作。
(四)加强对受委托银行的监管。研究优化与受委托银行的委托协议,出台受委托银行年度考评办法,加大对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指导与监督力度。
四、 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预算为1417.6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417.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17.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26.54万元,公用支出210.88万元,项目支出480.24万元。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17.6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
包括:管理费用支出1417.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大型设备购置、业务设备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宣传费、业务系统开发等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预算安排0元。
(二) 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接待、业务交流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万元
2015年预算安排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