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来说
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依法应尽责任、守法诚信的表现,体现企业规范化经营,提升企业正面形象,避免产生劳动纠纷及诉讼风险,减少企业用工成本。
例1:假设企业A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聘用职工张某,月工资100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0000×10%(单位缴存)+10000×10%(职工缴存)=2000(元),张某现金收入为9000元/月,企业用工成本为132000元/年;如果不缴存,单位应缴存的100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张某月工资则为11000元,事后被追缴的话,按1年算,单位应补缴额=11000×10%×12=13200(元),这是增加了的违法成本,企业用工成本变为145200元/年(单位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每年7月份汇缴前可调整1次)。
对职工来说
相当于获得额外福利。企业将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改为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为职工节省税费、节省房贷支出、逐年计结利息、提取购房还贷或支付房租,无形中提高了职工福利、减轻了安居压力。
1.收入增加。住房公积金以职工工资为基数,按单位统一的比例,分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由单位逐月足额汇缴。从表面上看,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拿到手的现金收入减少,但实际上增加了。如上例,张某拿到手的月工资9000元,看似少了1000元,但实际增加了单位缴存的部分1000元,都缴存到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均属职工个人所有。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个税可抵。根据规定,以现金形式发住房补贴,则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节省了职工缴纳的税费。
例2:职工李某月收入10000元,不考虑其他扣除的话(实际还有社保、专项附加扣除等),以一个纳税年度综合计算,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0000元。个人所得税是超额累计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6000元以内的部分税率按3%算,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按10%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3%+(60000-36000)×10%=3480(元)。如果缴存住房公积金2000元,按专项扣除全年24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6000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3%=1080(元),相差2400元,即平均下来每月可少缴个税200元。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房贷低息。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极大减轻购房人的资金负担。购买首套房,5年期以上住房贷款年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3.1%,商业贷款3.45%。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人贷款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贷款年限×2.9+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目前系数按1.2)。
例3:职工王某,男,35岁,其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王某从2023年7月份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2000元,到2024年4月购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30年(到65岁,即退休年龄延后5年),其可贷额度=(2000×6×30×2.9+2000×9)×1.2=1274400元,按等额法,年利率3.1%,月还款额5441.87元,利息总额684672.95元;如按商业贷款同额度,月还款额5687.12元,利息总额772961.66元,即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少还245.25元,利息总额可少88288.71元。
在不发生任何提前还款的情况下,贷款金额120万,还款方式均为等额本息,住房公积金贷款与住房商业贷款的息差情况如下:
贷款期限 |
贷款利息总额(元) |
月还贷额(元) |
||||
住房公积金 |
住房商业 |
相差 |
住房公积金 |
住房商业 |
相差 |
|
20年 |
41.17万 |
46.29万 |
5.12万 |
6715.38 |
6928.72 |
213.34 |
25年 |
52.59万 |
59.26万 |
6.67万 |
5753.12 |
5975.35 |
222.23 |
30年 |
64.47万 |
72.78万 |
8.31万 |
5124.17 |
5355.1 |
230.93 |
4.依规可提。符合购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租房等,缴存人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是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例4:如上例,职工王某2024年4月在本市购房,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其账户余额18000元;并申请办理委托按月还贷,住房公积金中心次月起每月18日,提取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借款人的还贷代扣账户,这样王某每个月可以少支出2000元个人现金还贷。或者,王某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办理委托按年还贷、委托按月结合按年还贷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业务。
二是租房提取。职工陈某说,我名下无房,也暂时没有买房的打算,那公积金能干嘛?——可以办理提取支付房租。最新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我市无房的公积金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200元;我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租住商品住房,可按实际租金金额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其中,已享受“5折租房补贴”的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可在扣除相应租金补贴金额后,按每月实际支出的租金金额提取。
三是退休提取。假设赵某35周岁,月缴存额2000元不变,到60岁退休,不算利息缴存额就达60万,退休一次性可提取,相当于一大笔补充退休金可用。
还有外地户籍职工离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出境定居、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事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5. 定期结息。公积金中心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职工公积金账户结息。每年7月初,会收到额外福利,住房公积金结息,按即使缴存一天,也是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
例5:假设企业B从7月份起每个月10日为职工钱某缴存住房公积金2000元,到第二年6月30日,钱某可得利息195元(按年利率1.50%,年度结息,不精确计算),而如果存入钱某银行卡中按活期利率(按利率0.2%,季度结息),才得26元,相差169元、7.5倍。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自动转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备注:以上举例基于当下的政策,忽略社会保险、前提条件等细节,仅供参考,实际均应以办理业务时的政策、条件、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