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市“委托按月还贷”业务再升级。
原来,职工办理“委托按月还贷”业务,公积金中心每月18日提取申请人当月17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其还贷代扣账户。为解决因单位延迟汇缴公积金造成当月公积金扣划不成功问题,同时方便不同扣款日的贷款职工规划还款,现再增加每月28日提取申请人当月27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其还贷代扣账户,减轻贷款职工家庭每月还款压力,也避免无意间的逾期还款可能导致征信不良的风险。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继续聚焦缴存职工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服务水平,创新服务举措,推进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